聊城大学第八届校园足球联赛

竞赛规则

1.主办单位:聊城大学体育委员会

2、主办单位: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聊城大学团委、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聊城大学各学院团委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10月-12月

比赛地点:聊城大学东校区足球场、聊城大学西校区南足球场。

5. 加入团队

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文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通信技术学院、农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法学院、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季羡林学院、医学院、体育学院、联络大学师资队伍。

六、比赛目的、比赛形式及分组情况

为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弘扬崇教、崇尚学习、诚实守信、奋发向上的精神,活跃校园体育文化,加强课外体育活动,加强学院与师生之间的交流,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大学生,倡导我校学生足球爱好者团结友爱、交流学习、竞争进取。 通过精彩激烈的足球比赛,充分展现我校良好的足球文化氛围,让更多的大学生更好地了解足球,丰富足球文化知识。 第八届聊城高校校园足球联赛具体比赛安排如下: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聊城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比赛分为阳光组和专业组两个组别。 阳光群仅限于非体育专业的普通大学生,以学院报名; 专业组仅限体育学院学生,按年级报名。 体育学院研究生和聊城大学女足分别组队参赛。

(二)阳光组赛制以第七届聊城大学校园足球联赛成绩为准。 十支球队将参加本次联赛阳光A组,其余报名球队将被纳入阳光B组;

1.阳光甲级组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媒体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新晋)艺术设计学院(新升格)。

2.阳光B组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法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药学院、季羡林学院、医学院、教师代表队。

(三)阳光A组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赛制。 小组赛分为两组进行单循环赛; 根据比赛规则,小组赛结束后,两个小组的前两名球队将进行交叉淘汰赛,最终决出前四名。 排行; 两场小组赛第三名将直接决出第五名和第六名,两场小组赛最后两支球队将直接列为降级球队(A组保留十支参赛球队)。 阳光A组以第七届校园联赛参赛队伍前四名为种子队【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

(四)阳光B组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决赛相结合的赛制。 根据报名情况,两个小组将进行单循环赛。 根据足球比赛积分办法,小组赛结束后,按小组前两名的球队顺序排名。 比赛将直接决出冠军、亚军、季军和第四名,冠亚军将晋级下赛季阳光甲级联赛。 B组比赛没有种子队。 学院代表队不参加决赛和排名。

(五)专业组仅限体育学院学生。 注册是根据年级单位进行的。 每个年级仅限一支队伍参赛。 此外,体育学院研究生队和聊城大学女子足球队将参加本次团体比赛。 比赛形式将根据报名队伍数量确定。

七、报名方式

(一)阳光组、职业组报名表须附有选手对应的个人信息和球衣号码,以及领队、教练、队长的联系方式。 阳光组各院系只能报名一支队伍参赛,专业组各年级只能报名一支队伍参赛。

(2)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工作证)。 遗失身份证的队员必须提供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赛。

(四)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员25名,共28人。 领队必须是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并对所有队员在比赛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教练员应为聊城大学在校学生或教师; 领队兼任本队赛风纪律监督员,对本队比赛负责。 风赛纪律管理和协调工作。

八、竞赛方式

(一)比赛按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最新《2022/2023年足球比赛规则》执行;

(二)全场比赛时间70分钟(每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参赛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组委会追加处罚除外)。 红黄牌数量累计并在所有比赛中有效;

(4)每场比赛每队允许替换7名球员。 除半场休息外,整场比赛每队换人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分组成绩排序方法:

1、小组赛胜一场积3分,负一场积0分,平局各积1分。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名:

① 积分相同的队伍相互竞争并获得积分较多,则排名靠前;

② 各场比赛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③ 所有比赛积分相同且进球最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④ 所有比赛中积分相同且红牌最少的球队排名靠前;

⑤ 积分相同的球队在所有比赛中黄牌数较少,则排名靠前;

⑥ 若无法确定名次,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2、淘汰赛第二阶段,如果两队在全场比赛时间结束时打成平手,则直接通过射门并罚点球决出胜负。

(6)比赛使用5号足球;

(7)比赛开始时每队在场上有11名球员,其中一名守门员; 如果某队上场人数少于7人,则判罚弃权,并以0:3负于对手;

(八)放弃和罢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手参赛,该选手所在队伍将被视为弃权。

① 未注册;

② 停赛期间;

③ 尚未获准参加仲裁程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球队,将被暂停比赛:

① 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且未经赛事组委会批准而未能按日程参加比赛,并拒绝参加赛事组委会安排的补赛或改期赛事;

② 拒绝按照裁判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③中途退出联赛。

3. 放弃和三振的处理

① 若一方弃权或击球,则另一队以 3:0 获胜。 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成绩为准;

② 如果两队均放弃比赛或三振,则两队比赛均无成绩,且两队同时得 0 分;

③ 若一支队伍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未能在正常规定时间内比赛,该队将被视为弃权,该队以0:3负。

④ 若球队无特殊原因弃赛或罢赛,则取消该队参赛成绩,并取消该队今后参加校园足球联赛的资格。

(九)参赛队员姓名、人数必须与报名名单上的一致。 数字从1到99,不能重复,否则不允许玩; 守门员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球员明显不同; 队长必须自带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的6厘米宽臂章; 全队比赛服和防护袜的颜色必须相同。 游戏过程中不能佩戴任何配饰; 球员必须穿着足球服、袜子和护腿板。 违规者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九、纪律处分

比赛过程中,参赛队员如有打架、辱骂、殴打对方队员、辱骂、殴打裁判员等恶性事件的,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取消其参赛资格。来自比赛的队伍。 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对于缺乏体育精神的恶劣违规行为,除了裁判在比赛中对违规者作出的处罚外,仲裁委员会有权在赛后对其行为进行仲裁,并根据情节决定是否追加处罚。 。

10. 参与保险

为保障参赛运动员权益,减少意外伤害造成的损失,比赛意外伤害保险由学校体委购买。 参赛队员因参加本次校园足球联赛造成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球队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负责处理。

11、奖励:

(一)阳光组将奖励A组前六名队伍、B组前四名队伍及各队参赛队员; 专业组将对前三名及参赛队员进行奖励。

(二)阳光组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8支队伍,专业组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2支队伍;

(三)评选优秀裁判员二十八名;

十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各参赛队伍需填写电子报名表并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 纸质版经所在院系(院)审核确认,加盖院系公章,报学校。 到学生会办公室另请附上参赛队员学生证(工作证)首页复印件(顺序与报名表顺序一致)。 学校学生会将对所有参赛队员进行资格审查。 如发现非系参赛队成员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报到地点:学生会办公室(东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二楼214室)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展波 联系电话:

13. 裁判员

首席裁判员和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聘。

14. 备注

1. 比赛期间,由于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比赛时间和地点可能需要调整。 具体变更由大赛组委会提前通知参赛队伍。

2、各队如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改变赛程,须提前三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与组委会协商后另行补赛。对方球队。

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聊城大学生校园足球比赛组委会。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聊城大学体育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

附件1:

聊城大学第八届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阳光组)

XX学院(代表队)

团队名称:(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