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比赛办法 (一)预赛阶段:按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视球队报名情况而定); (二)决赛阶段:小组出线的球队进行单场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第 5 至第 8 名;前 4 名进行主客场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第 1 至第 4 名 (三)男子 U15 组、男子高中组决赛采用单场决出决赛。 七、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参赛学校须为上海市校园足球联赛参加学校。 2、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籍(含港澳台地区),为“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注册学生,持有有效上海市学生电子学籍卡并在学校就读。 3、参赛运动员须学业成绩测试通过,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经区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检查,在其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有正式学生注册(借调学生没有参赛资格)。 4、凡参加过2016-2019年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级U系列比赛(以报名顺序为准)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由所在学校整体报名并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上海市中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球队除外)。 5、已经与职业俱乐部签约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赛年龄 U9组:2010年9月1日(含)至2013年8月31日(含)出生。 U11组:2008年9月1日(含)至2010年8月31日(含)出生。
U13 组:出生日期为 2006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含)。 U15 组:出生日期为 2004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06 年 8 月 31 日(含)。 高中组:出生日期为 2001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04 年 8 月 31 日(含)。 八、报名与报名 (一)报名日期:各参赛单位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市学生体育网( )上报名。参赛队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以收到盖章纸质报名表日期为准)。报名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赛前在上海市学生体育网( )上公布。 (二)详细报名办法见报名须知 (三)报名人数 1.U9组(男、女):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5人。 2.U11组(男、女)、U13组(男、女)、U15组(女):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8人。 3.U15组(男)、高中组(男、女):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2人。 (四)报名方式 1.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按学校要求在上海市学生体育网()上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管理员须登录上海市学生体育网()为运动员网上报名(已经在网站注册过的运动员无需再次注册)。
参赛运动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上海市学生体育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赛事操作指南)。 3、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照片需按网站要求调整大小)等相关材料。 (五)报名须知 1、参赛运动队须自行办理意外险,无保险不得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在参赛组别对应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学号管理系统”中拥有19位学号。 (六)报名材料 1、纸质《报名表》1份(加盖区教育局及报名学校公章); 42、电子版《报名表》将由区校园足球联赛发送至邮箱jsb@3。 参赛队伍须提供医疗及意外险证明(复印件)各1份,赛前区校园足球联赛将连同《报名表》邮寄给您;请将以上两份纸质材料寄至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馆T135,电话:杨亚倩)。九、资格审核(一)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比赛开始前在上海学生体育网()上公布。公布期间,如对公布的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请向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应申诉材料。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须提交完整的“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报名材料,经“联赛竞赛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赛。 (三)审查和管理工作由“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竞赛委员会负责。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近期批准的《足球竞赛规则》和《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批准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与处罚规定》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标准及处罚办法》。未尽事宜,由竞赛纪律委员会视情况决定。 5 (三)参赛证书 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和官员颁发《参赛证书》。 未佩戴《参赛证》的运动员及官员不得进入任何比赛相关区域。参赛运动员不得梳怪异发型、染发、佩戴任何饰物,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四)比赛场地 预赛、决赛须在经过“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赛委会检查认可的球场上进行。 (五)比赛用球:使用组委会指定的比赛用球。1、U9组:4号低弹球;2、U11组:4号球;3、其他组:5号球。 (六)比赛时间 1、所有比赛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安排的赛程和时间进行。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比赛赛程,须至少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向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2.U9组(男、女):每场比赛60分钟,分为三节,每节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U11组(男、女):每场比赛50分钟,每个半场2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U13组(男、女)、U15组(女):每场比赛60分钟,每个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5.U15组(男):每场比赛70分钟,每个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6.高中组(男、女):每场比赛80分钟,每个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七)参赛运动员 1.U9组(男、女):比赛开始前可提交15名运动员参赛。 (八)队员装备 1、参赛各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原则上一深一浅)的比赛服和袜子,全队一致(守门员除外); 2、U11组(男、女)、U13组(男、女):比赛开始前可提交首发名单18人,含替补队员10人,但只能更换5人,被更换的队员不能重新上场。 3、比赛上衣后背号码高22-3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8-15厘米,短裤左前片号码高8-15厘米; 4、每队的比赛服必须有号码,不允许有重复的号码,号码不得超过两位数,无号码或重复号码的球员不得参加比赛; 5、球员姓名、号码须与报名名单一致,小组赛、淘汰赛阶段不得更改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76、守门员比赛服颜色必须与其他球员、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7、球员紧身裤颜色须与上衣袖子主色一致,紧身裤须与比赛短裤主色或短裤下身颜色一致(同队球员须同色); 8、场上队长须自带与上衣颜色明显不同的6厘米宽的臂章;9、比赛服上应印有代表学校名称;10、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不得佩戴任何对自己或其他队员有危险的器材。
11.替补队员必须穿着耐克队服(耐克提供)等待或热身后上场。 12.进入16强的球队必须穿着耐克赞助的服装参赛;进入8强的球队必须穿着耐克赞助的足球鞋参赛。 13.U9组(男女):参赛者必须穿着TF(Turf)碎钉足球鞋或INIC()平底足球鞋或布面胶底足球鞋。 14.U11组(男女):参赛者可以穿着除SG钢钉、FG长钉足球鞋以外的所有足球鞋。 (九)替补席 1.第四官员座位面向球场,其左侧为主队席,其右侧为客队席。 2.U9组(男女)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4人,其中官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 U11组(男、女)、U13组(男、女)、U15组(女)替补人数不得超过14人,其中裁判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U15组(男)、高中组(男、女)替补人数不得超过15人,其中裁判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3.比赛过程中,被裁判员逐出替补席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离开替补席及场地周边区域,自动停止参加下一场比赛。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纪律委员会还可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相关指引予以附加处罚。
十、黄牌、红牌 1、若球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或同一阶段两场比赛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纪律委员会有权根据相关指引及违纪行为性质对运动员进行附加处罚; 2、一阶段比赛结束时,若有停赛或纪律处分未执行或未完成,将结转至下一阶段比赛继续执行; 3、小组赛黄牌数不结转至淘汰赛阶段累计计算。 十一、比赛中断 如比赛因不可克服的原因而中断,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经过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则比赛结果当时有效,组委会须尽快另选场地补足规定比赛时间(含点球)。 (十二)计分方式 1、比赛每个阶段,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每队在规定时间内获胜得3分,负得0分。若在规定时间内打平,则以点球决出胜负,获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92、点球决胜:各小组均采用“5+1”方式。 3、小组赛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4、小组赛若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情况确定名次: (1)积分较高者排名靠前; (2)净胜球较多者排名靠前; (3)进球数较多者排名靠前; (4)同阶段净胜球较多者排名靠前; (5)同阶段总进球数较多者排名靠前; (6)同阶段红牌数较少者排名靠前; (7)同阶段黄牌数较少者排名靠前; (8)若积分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十三、弃赛处理 1、运动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队视为弃赛: (1)未报名; (2)处于禁赛期间; (3)处于仲裁程序中且尚未获准参赛。 2、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弃赛: (1)未经大赛组委会批准,不按计划参赛或拒绝按照大赛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重新安排的比赛; (2)拒绝按照值班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被中断的比赛; (3)中途退出比赛。 103、弃赛处理: (1)一方弃赛或弃赛,另一方以3:0获胜。如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如双方球队均弃权或退出比赛,则该场比赛双方球队均无成绩,均计为0分。 (3)无故弃权的球队,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所有成绩,并由纪律委员会对该队给予附加处罚。 十一、处罚规定 (一)运动队在报名和比赛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弃权处理,暂停其学校报名和比赛资格一年以上,并将情况通报上海市区校园足球办公室,报上海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备案。 (二)运动队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按照正常时间到场参加比赛的,按弃权处理,判为0:3失败。 (三)如有运动队退出比赛或被取消资格,则与其比赛的所有队伍的成绩均视为3:0胜利。
(四)被取消注册资格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应当报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上海市校园足球联赛备案。十二、竞赛监督员、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员由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赛事监督委员会选派,负责协调赛区工作,对赛事及赛区工作进行评估,并向本赛事赛事监督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 (二)裁判监督员、裁判员由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裁判委员会选派,并须遵守本赛事裁判委员会制定的要求及规定。十三、申诉与仲裁 (一)本赛事申诉采用“举证原则”,由赛事组委会直接受理。 (二)根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运动员参赛资格不符合规定,经竞赛纪律及资格监督委员会认定后,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如在比赛开始前认定取消资格,则不再报备替换。比赛中,任何有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参赛的比赛,仍按负数计算,获胜按负数处理。如果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后被认定取消资格,则取消该队的名次和成绩,后面的队伍依次晋级。小组赛中,如运动员被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要求,则该队所有比赛以0:3负数计算。
淘汰赛阶段,如运动员被判定为无参赛资格,则自判罚决定之日起(以纪律委员会公告为准)前一场比赛计为失败,获胜的比赛按0:3失败计算,不再计算。比赛结束后,如运动员被判定为无参赛资格,则取消该队的名次及奖项。十四、奖励及名次办法 (一)每组参赛队数大于或等于9支时,录取比赛前8名。 (二)每组参赛队数不足9支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减1支,录取12支。 (三)本次比赛对每组第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奖杯;对获奖队伍颁发证书。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竞赛组织奖等奖项。十五、 相关费用由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承担。十六、其他 (一)完成报名后,即同意耐克品牌有权使用联赛参赛人员的照片、视频及联赛相关活动的照片、视频。 (二)赛事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或死亡,赛事组委会及赞助商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十七、本规定若未完全适用,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另行决定。 2019耐克校园冠军联赛暨上海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组)组委会 2019年8月13日